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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3-10-23 作者: 浏览量:

为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精准排查和消除技术类隐患,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现就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兼职技术检查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兼职技术检查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在延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年龄在27周岁-65周岁之间;

2.身体健康、无既往不利现场检查与文案制作的病史或缺陷;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4.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并能对照国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判问题的能力;

3.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5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熟悉监管方式方法,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4.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已聘用为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无须重复申请。

三、工作职责兼职技术检查员不得单独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2.参与事故调查、行政案件研究讨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和其他任务。兼职技术检查员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时,应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

四、聘用程序本次聘用工作由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见附表),提交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报名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

线下报名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城中山街金融大厦8楼8003室,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线上报名:发送至邮箱53800000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东13005850011;苏超18292211206。

(三)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集体资料审核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聘用。公示聘用为兼职技术检查员的,签订聘书、发放技术检查员工作证,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上一任期技术检查员本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可优先考虑与其续聘。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报酬参照专家费标准计次确定。

五、其他事项聘用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申报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本次聘用工作由延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x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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