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消防力量,提升我区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能力,解决消防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区政府同意,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形式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6名。具体工作地点待培训合格后根据安塞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配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纪律;
2.身心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等既往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
3.年龄在18—26周岁(1997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二)资格条件
延安市安塞区常住户口(2023年10月1日前落户),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身高要求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视4.6以上。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本人违法违纪曾被工作单位辞退、开除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工作单位曾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4.有纹身图案和所刺“图案”、“字”、“点”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为期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监督室)
3.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报考人员统一装入档案袋,报名时交给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4.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等项目的测量、符合条件者方可正式报名。
5.本次招聘采取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心理测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签订《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
1.体能测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15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满分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
2.体能测试中,应聘人员因跌摔或身体原因造成测试不能顺利进行的,由应聘人员负责,不在另行安排测试;
3.体能测试当场公布成绩;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资格复审
按照1:1的岗位招聘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对学历条件、档案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察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应聘人员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尾出现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九)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具体名单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实行编外聘用管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
2.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为2050元/月。
2.试用期满后,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工资待遇按区消防救援大队已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取暖、降温费、高危补助等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六、人员管理
1.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条例、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等。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和轮休制度,每月安排8天轮休。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911-627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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